为加强和规范四川省性教育协会(以下简称“本会”)会费的收取、使用和管理,根据协会章程和民政部、财政部《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民发[2003]95号)、《关于进一步明确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的通知》(民发[2006]23号)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会费收取标准:
1、个人会员会费:60元/年
2、团体会员会费:
1)普通团体会员会费600元/年;
2)理事团体会员会费800元/年;
3)常务理事团体会员会费1200元/年;
二、会费缴纳时间与方式:
个人会员按届缴纳会费,每5年一次。团体会员可按届缴纳会费,也可每年缴纳。
会费缴纳方式:现金或汇入本会账户。
对于无故连续两年不缴纳会费的会员,经常务理事会表决后取消会员资格。
三、会费开支范围
1、必要的办公支出;
2、组织举办协会大型会议、行业调研、各类培训、经验推广、信息沟通及考察交流等活动的开支;
3、编印刊物、发放宣传资料等的成本费;
4、其他应支出的费用。
四、会费管理
1、会费由秘书处负责收取及管理,并开具《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》。
2、本会日常经费开支由秘书长审批,重大活动或主要项目开支由常务副会长审定。
3、协会财务账目由专职会计负责,严格执行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》,接受会员大会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和会员的质询和监督。
4、财务收支情况由秘书处定期向会员大会报告,每年提交审计部门审计。